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爆电气等产品3C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3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
为确保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3C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工作顺利实施,助力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尽快获得CCC认证证书,现将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的要求明确如下:
一、认真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9号)精神,切实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各项举措。
二、在保证CCC认证有效性的基础上,积极承认我国加入的国际双、多边互认体系合格评定结果,接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及检测结果,采信其他自愿认证评价信息,避免重复评价,缩短认证时限,降低获证成本。
三、由于疫情原因,认证机构不便直接派出检查员实施境外工厂检查的,鼓励利用网络平台远程审核或委托境外机构等方式开展境外企业的工厂检查。
四、对于目前尚在申请过程的认证委托,要安排专人与企业逐一沟通,加大政策宣贯力度,主动提供技术服务,尽可能帮助企业在2020年10月1日前获得认证,避免企业因不了解CCC认证的政策和技术要求延误获证,影响产品进口、销售。
认监委秘书处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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